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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瑰露看出了他的意图,惊得瞪大了眼睛“啊”
了一大声。
他用脱下来的上衣绑在她的上臂上,又捂住她伤口:“我扶你去医院。”
处理好她的小臂,他一抬眼,撞上她直不楞登盯着他上身看的视线。
“哇——”
她不知害臊地惊叹,“你还有腹肌啊!”
庄谌霁:“”
“你能背我吗?”
她忽然变得可怜巴巴,撅着嘴唇指着膝盖说,“好疼,站不起来。”
男女有别的想法短暂一现便被事急从权盖过,更没怀疑她的动机,他蹲身道:“我不方便抱你,你自己要搂紧一点。”
刚刚还说着腿疼动不了的小姑娘,一个跳跃扑上了他后背,胳膊圈住了他的脖颈。
像一团火,不由分说地跃到他身上,紧紧地裹住了他的后背。
他起身。
她的腿紧紧夹住了他的腰。
少年想扶她一把,又觉得不妥,手在她大腿旁犹豫了一下,又收了回去。
走了几步,宁瑰露下颌垫在他光洁的肩胛骨上,哼哼说:“哎呀,你抱我一下,我勾不住了。”
他不自然地侧了侧头,犹豫着,反过手,用手背掂住了她的腿弯。
她还想笑他,话到嘴边缓缓又咽了下去。
他干净的蔚蓝色T恤已经被她止不住的血液浸透,几乎沁成了蓝紫色。
她后知后觉自己身体的血液流速似乎在加快,一股脑地涌向四肢百骸。
血擦在他鲜明的锁骨上、胸口前,快要分不清是谁流的血了。
她蜷起了手指,蓦地别开了头。
那样懵懂而强烈足以冲昏头脑的情愫无法重演,所以在回忆时已能抛开感性的旖旎修辞,用理性的纯粹主义来剖析——那只是在一个存在渴望的青春期身边恰好有那么一个能切合幻想的
异性,因此诞生了化学反应。
至于后来的——
医务室里他被她哄骗着掀起衣摆,别开头,红着耳根让她抚摸腹肌。
放学后,在肥肠锅的异味熏跑碍眼“灯泡”
后,她将鞋尖踩在他的运动鞋上,热汗淋漓地大快朵颐。
周末有雨,补习班外他拎着滴水的雨伞缄默地等在串珠般滴水的屋檐下默数着她下课的分秒——
种种,都是时间长河里吉光片羽的错位假象。
她很少去回忆那段什么都没发生过的“初恋”
。
如果要和人提起,她通常会说和张思珩在一起的那几年。
他们的关系公开坦诚,他们亲吻,抚摸,在孤独时的相互依偎,那似乎才更符合真正恋人的定义。
离少年时代那段荒诞不经的暧昧已有十数年之远。
他留英两年,她上大学四年,他回南方经营外祖家生意的数十年。
时间的洪流足够把曾经混淆的感情洗涤得圣洁而明净,抹去死无对证的暗昧,泾渭分明。
他不是十年前的庄谌霁,而她也不是十年前的宁瑰露。
人至中年更懂得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
所以一切假设都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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