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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黄干燥的头发,瘦得一阵风能吹到似的身体,额头的伤口,小了一截,打着很多补丁,一看就是男款改的衣服,少少的行李,继承奶奶的名字……
霍骁才终于意识到,什么叫做家里人对她不好。
叶婉宁以为他只是对她的经历感到好奇,反正明天就要走了,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她徐徐道,“我爸我妈重男轻女,想把我嫁给公社大队长家的傻儿子,换一笔丰厚的彩礼,给我哥娶媳妇,给家里盖二间大瓦房。”
她表情平淡,仿佛这件事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可霍骁却明白,那朴实平淡的话语里,藏着多少的波澜壮阔。
他听得心里一紧,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抓住,忍不住追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啊。”
叶婉宁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后来我就跑了呗,我聪明,先假意答应他们,然后备足干粮和水,趁着我爸高兴的时候,给他们灌酒,等他们酒醉陷入梦乡的时候,我就摸黑跑了。”
她吐了吐舌头,似乎很有几分后怕,“差点就被他们追上了,还好我机灵,躲进了货车车厢里,跟着车,一路到了省城,也是在那,碰到了宋阿姨。”
提起宋雪梅,叶婉宁心里一暖,脸上的笑容也真心实意了几分。
她看向霍骁,“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应该跑啊。”
按照这年头的观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的,更何况,叶前进和周秀兰又不是让叶婉宁去死,只是让她嫁给一个傻子。
是啊,只是嫁给一个傻子罢了,最多,不过赔上自己的一辈子。
叶婉宁说了这么多,也只是发泄心中的郁气而已,她没指望霍骁能明白她,理解她。
毕竟两人,隔着几十年的代沟呢。
而且,从宋阿姨那就能看出,霍骁的家境一定很好。
一个出身优渥,家世背景,个人能力,挑不出一点毛病的天之骄子,怎么会理解一个‘乡下’女孩求天天不应,告地地无门的苦闷呢。
叶婉宁继续说下去,她弯了弯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很多人,包括我爸妈都以为,嫁给家境优渥的傻子,也就是苦上半辈子,受半辈子的磋磨,如果运气好,把傻子熬走了,就能享福了。”
“其实不是的,万一又生了个傻子,这一辈子,就是吃了黄连,苦到了心里。”
叶婉宁:“有件事,连我爸妈都不知道,我小时候在外面玩的时候,不小心跑到了大队长家,他们家有间旧屋,屋子里关着一个女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厚厚的黑色铁项圈,一条长长的锁链系在她的脚上,另一端系在了柱子上。”
“大队长的二伯站在女人跟前,他手里端着一个碗,将碗里的粥往女人嘴里塞,女人张着嘴,粥却喂不进去,淌了大半到她的襟前,大队长的二伯急了,将碗直接摔在了地上,兀自发着脾气。”
“那时候我只觉得他不像正常人,毕竟哪个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会眼歪嘴斜淌着口水,会愤怒得像猩猩一样跳起来,两只手锤着胸口。”
“我被摔碗声吓了一跳,发出了声音。”
这是原主的记忆,叶婉宁陷入回忆中,眼里的惊恐一闪而过。
“那个女人听见我的动静,她朝窗外望过去,正好跟我对视。”
她头一回见到那样的眼神,呆滞得就像在木头上挖了两个洞,若不是眼珠偶尔转动几下,简直不像个活人。
原主当时还小,吓得立马就跑了。
“后来才听说,那是大队长的二伯娶的媳妇,一个外地的女人,她年轻貌美,听说还读过书,不知道是怎么嫁进我们那个小山村的。”
“之后,我见到大队长的儿子,一样的眼歪嘴斜,一样的稍微不顺就发脾气,一样的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像小孩子一样发着脾气。”
“我终于意识到,他们家的‘傻’,是会遗传的,大队长的二伯是傻子,他的儿子也是傻子。”
这也是原主撞墙的原因之一。
叶婉宁摸了摸额头上的伤口,虽然已经快愈合了,但因为创伤综合征,她还是觉得那里钝痛钝痛的。
“我不想变成那样的女人,也不想生一个像大队长的儿子,大队长的二伯那样的孩子。”
叶婉宁
道,“所以我跑了。”
她露出一个笑,笑容甜美而畅快,就像拨开云雾见青天一样,“还好我运气好,逃出来了。”
霍骁喉咙哽噎,他想张嘴说些什么,类似于安慰的话。
可嘴巴张合了半天,他一个字也没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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