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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第2页)

在物价偏高的汴京,这七文够他们割一斤肉,买几只大白馒头香喷喷吃一天了。

倘若家小也在汴京,省着点花,全家都能跟着吃上肉。

所以不单沈丽姝觉得这么安排省心省力,工人们也相当乐意,让家里老小跟着吃上肉,可比油水全落进自己肚子里强百倍,精神富足可比物质享受更让人快乐,大家伙每天上班干劲十足的,一到饭点就快乐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里打工没有什么朝九晚六,天亮开工,天黑了就收工,为了节约时间,中午吃饭只有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大家伙都得到店里集合,包括沈丽姝自己。

所以他们也是算着饭点回来的,只比沈家旺早几分钟。

沈丽姝和小伙伴们说话间,老爹也下班回来了,沈徐氏便麻利的把饭菜端上桌,碗筷和其他几个菜提前摆上了,最后把刚从小灶端上来的、热气腾腾的老鸭煲就正式开饭。

这锅硬菜瞬间把刚来的王武几人都镇住了,搭配着沈家旺和沈徐氏叫他们别客气多吃肉的叮嘱,就显得专门为他们接风准备似的,王武跟同龄的张彬对视一眼,齐齐开口:“这么一锅鸭肉也太破费了……”

徐力笑嘻嘻问:“表哥以为这是为了招待你们才炖的肉吗?”

他们眨了眨眼睛没说话,脸上却写满了“不年不节的炖肉吃,不为招待客人,难道还是每天都大鱼大肉不成”

的吐槽。

然而下一秒,就见他们最崇拜的舅舅姨夫摇头笑了,“那可就想多了,若是为了招待你们,煮几个鸡蛋便也够了,只是我们平日也这么吃,没得你们来了反倒不见肉星。”

王武几人:……

看着一本正经的长辈,几人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信他的邪。

信吧,这事实也太匪夷所思了,不信又对不起他们对舅舅姨夫从小到大的推崇和信赖。

初出江湖的几只菜鸡,打工第一天就遭遇了进退两难的纠结之中。

沈家旺却丝毫不在意他们面上的挣扎,一边用筷子给新来的每人都加了一块肉,一边低调又不失骄傲的介绍道,“我总不能那这种事来寻你们开心,待个几天你们自己就知道伙食究竟如何了。

说来还是我托了你们的福,餐餐有肉是姝娘给你们定下的伙食标准,每天买肉的钱,也是从你们的收入中出,饭菜大家一块吃,连带着我们也沾光顿顿吃上了肉。”

在沈爹的招呼下,初来乍到的几人,才逐渐接受这个设定,只是还来不及为他话里透露出来的幸福生活而高兴,已然被碗里的鸭肉勾住了全部心神,专心致志啃起来鸭肉。

其他小伙伴同样不遑多让,都不需要沈爹招呼,一个个便连汤带肉的盛碗里做鸭肉泡饭了。

是的,他们自己夹肉,沈丽姝并没有站出来分配,早在去年年底,她就彻底辞去了食堂大妈的工作,一是因为工作太忙,实在顾不上这份“兼职”

,二来这个餐餐有肉的标准就是年前那会儿定的,大家这么吃了一两个月,不说吃腻了,但至少不会馋肉馋到看见它们就眼冒绿光了。

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当肉成了每天都能吃到的东西,也就没必要你争我抢了,每个人都很自觉的只夹了两块肉,并且争着抢着把沈丽姝吃鸡鸭时最喜欢的翅膀和爪子都让给她。

每当这个时候,沈丽姝就觉得她真不愧是全家最靓的崽,这待遇都快赶上老佛爷了吧。

然后她就用饭前洗过的小手抓起鸭翅膀“啊呜”

啃起来。

除了她,小伙伴们也在摸索中逐渐发现了自己的喜好,有人喜欢啃鸭脖子,有人喜欢吃鸡皮鸭皮,也有只爱吃肉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还有人专门捡鸭煲里的竹笋吃——喜欢这一口还不在少数,因为以前没怎么吃过。

汴京附近竹子少,竹笋就更不多见,普通人宁愿买肉也不花那冤枉钱去买竹笋吃。

鸭煲里的竹笋也不是自家买的,而是老爹那位叫许木的朋友送的。

为了给沈丽姝在镇上种竹林,她爹重新和这位老友勤走动起来,许叔叔因为他父亲的工作关系,家里常有吃不完的笋,又不好光明正大把主家的东西拿出去卖钱——即便主家也不要,于是只能疯狂送亲友吃,去年就送了好几十斤冬笋,现在好似到了吃春笋的时节,家里又有源源不断的笋吃了。

沈丽姝比较喜欢吃春笋炒肉,放在汤里她就没兴趣了,可能上辈子吃的多了,只觉得中规中矩,一点也没有小伙伴们那种鲜到掉眉毛的绝佳体验感。

想到上辈子,沈丽姝看着手中正要开啃的鸭爪失了神。

她记得穿越前,还被同事安利了一道来自螺蛳粉之乡的美食——田螺鸭脚煲。

据说这道菜跟螺蛳粉一样风味极佳,越吃越上头。

沈丽姝下意识吸溜了下口水,“咦,什么时候吃田螺?”

“又想吃田螺了?”

沈家旺笑道,“那还要等一等,江南那边有清明螺赛肥鹅的说法,田螺多是清明前后的最肥美,当然中秋前后也是吃螺的好时节。”

现在吃不上,那也不能让她一个人流口水,沈丽姝为了勾起大家对田螺鸭脚煲的兴趣,可谓丧心病狂,用词极尽煽动之能事,引得小伙伴们口水直流,手里的鸭肉汤泡饭都不那么香了,却还只能望鸭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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