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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珩忽的笑了声,“的确不记得比较好。”
他又问:“经常这么做噩梦吗?”
“偶尔会,”
辛宛低下眼睛,底气不足,“可能是因为我今天没吃药。”
“那为什么不吃药?”
“是药三分毒,既然我没生病,我就不需要吃药。”
辛宛回答得有理有据,“有病的人才吃药。”
宋珩把玻璃杯子放在床头柜上,辛宛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手腕便被抓住了——宋珩的手指很修长,骨节分明,手心温度很热,烫到他一样。
“那你告诉我,”
宋珩将他的手腕翻转过来,露出那两道狰狞丑陋的疤痕,“这个伤是什么时候弄的?是你的11岁、12岁?还是13岁?”
他鲜少在辛宛面前这么强势,辛宛茫然了下,说:“不记得了。”
宋珩说:“那为什么不记得?”
他突然声音大起来:“不记得了又怎么样呢?我真的没病!
我只是忘记了点事情,但是重要的事情我都没忘,这不就可以了吗?”
宋珩沉默着看他,辛宛才发觉自己反应过头了,他嘴唇嗫嚅了下,“对不起”
还没说出口,宋珩却站起身来,说:“随你。”
明明站得很近,辛宛却觉得他们隔得很远,他扫了辛宛一眼,“继续睡吧。”
房门就这么关上了,但那杯柠檬水宋珩忘记带走了。
青涩、清淡的味道飘散开,辛宛伸出手去碰,察觉水已然凉了。
辛宛知道自己的情绪起伏很大,尤其是在别人说他有病时,那些话语就自己冲到齿关舌尖,争前恐后地朝外冒,他控制不住音量、情绪和语调。
他居然对堂哥发了脾气。
辛宛不安地想,在床上翻来覆去好几回才睡着。
醒来时宋珩已经不在家了。
这是他们相处的常态,大多错开,偶尔交集,但辛宛觉得,他们就是处在冷战中,而且过错在他。
从小到大,辛宛的人缘都很好,他能很快与别人打成一片,从骨子里来讲,他是有些讨好型人格的,比起将自己看重,他更想让别人快乐些。
辛宛不想让宋珩生他气。
在一个阳光艳烈的下午,辛宛开始给宋珩写道歉纸条。
桌子上东西杂乱,他收拾物件时,把原本放在水杯旁的白色纸张暂时放到抽屉里了。
那封信是他写给梦里人的。
很奇怪,他经常做梦,梦到一个人,很模糊的身影,声音很郁闷,很不高兴的语调,说:“辛宛,你没有给我写过情书。”
这是他为数不多记得的梦里内容,他把这个归结于老天爷指示,不太唯物主义,辛宛按照指示写了封,但不知道梦里和他说话的人是谁,只能不署名。
一周后的十三号,阴天,因而黄昏颜色很寡淡。
宋珩接到了辛宛的电话,在同钟语的第二次见面上。
比起公司接手的事宜,家里对他情感上的空白比较关心,很快安排了他和钟语的第二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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